近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江苏富安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卢克松荣获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军委联合颁发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9月26日上午,东台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高森宏、党组副书记顾小燕一行专程前往富安,为卢克松同志颁发纪念章。
据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向参与特定时期、特定领域重大工作的个人颁发荣誉性纪念章。
那么,哪些人员符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条件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
卢克松作为新中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特定对象,获此殊荣。
纪念章使用铜胎镀金材质,通径为50毫米,主要元素为五星、“70”飘带、团锦结、如意祥云和光芒,主色调为红色和金色。核心部分为五星,代表国家荣誉。“70”飘带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奋斗历程。团锦结环绕在五星和“70”飘带周围,寓意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
章体外环以如意祥云、光芒构成,象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表达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礼赞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辉煌成就,以及在70年辉煌奋斗成就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坚定决心。